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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工伤认定范围是指什么?

2023-05-04 10:22:00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工伤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工伤认定范围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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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职工因工伤可根据其工伤的情形,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根据工伤程序,享受工伤医疗费 3.享受工伤津贴 4.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 5.残疾的或者死亡的,享受相应的待遇。 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复于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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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做工伤等级鉴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 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 3.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申报前两个月内开具)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工伤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护理费、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康复费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的支付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具体规定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费用由所在单位按原工资待遇每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还应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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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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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如何调查取证 工伤调查取证的方式如下: 1.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可以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作出判断; 2.经书面审核后,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不能支持或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自己的主张,应对申请所涉及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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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如何调查取证 1.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可以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作出判断; 2.经书面审核后,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不能支持或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自己的主张,应对申请所涉及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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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工伤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工伤的赔偿标准一般是多少?

问题分析: 工伤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做工伤等级鉴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 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 3.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申报前两个月内开具)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工伤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护理费、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康复费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的支付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具体规定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费用由所在单位按原工资待遇每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还应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05-04 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是指什么?

问题分析: 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05-04 工伤如何调查取证方式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是什么?

问题分析: 工伤如何调查取证 工伤调查取证的方式如下: 1.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可以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作出判断; 2.经书面审核后,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不能支持或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自己的主张,应对申请所涉及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05-04 工伤怎样调查取证 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问题分析: 工伤如何调查取证 1.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可以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作出判断; 2.经书面审核后,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不能支持或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自己的主张,应对申请所涉及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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